关于开展2023春季学期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与干预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3-02-27  发布人:学生工作部  浏览量:294

各系(部):

开学初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,为掌握学生心理状况,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件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,现就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和干预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排查时间

2023228日至315

二、排查范围

全体在校学生

三、排查重点

(一)有自杀或伤害他人的言论、企图,可能对自身、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。

(二)在往年入学心理测试中筛查出并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疾病(如抑郁症、焦虑症、强迫症、精神分裂症等)、存在伤害自己或他人倾向的学生。

(三)因学业、毕业、就业等相关压力引发剧烈情绪波动和言行异常的学生。

(四)因家庭纠纷、个人感情危机或人际关系冲突等出现剧烈情绪波动和言行异常学生。

(五)因经济困扰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。

(六)被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的学生。

(七)出现严重饮食、睡眠障碍的学生。

(八)罹患严重躯体疾病且出现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。

(九)因灾难事件或他人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,出现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。

(十)因违法违纪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。

(十一)因其他应激因素引发情绪或言行明显异常的学生。

(十二)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的学生。

在排查、干预过程中,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,他们危险程度更大,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(一)排查方式:通过谈心谈话活动,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。特别是心理普查中的一、二级预警对象,春秋季排查出的重点关注对象以及危机预警库中的学生(包括进行过危机干预的学生及心理疾病学生)等。根据《心理危机学生主要问题类型》(见附件1)的指导,通过班级心理委员、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情况,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。

具体排查工作安排由各系部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,确保顺利完成工作又不给学生增加额外心理负担。

(二)排查识别: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,立即与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,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进一步与当事人谈话,并以恰当方式向当事人寝室、班级其他同学、任课教师了解相关情况。对常见发展性心理问题学生,开展约谈辅导,疏导压力,做好记录。

(三)预警入库: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(如抑郁倾向)甚至心理危机(如自杀倾向)的学生,辅导员或班主任应立即向系(部)主管领导汇报,如系(部)自行解决有困难,由心理辅导员根据一级危机预警管理要求,填写《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学生帮扶计划表》(见附件2),盖章后交至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,建立一级危机预警数据库。

(四)跟踪辅导:对排查中梳理出的每个重点关注学生,辅导员或班主任建立档案,制定个性化方案,及时关注,了解需求,链接资源,提供支持,帮助学生健康成长。每月25号前向心理中心按时报送《一级库学生周报追踪表》(见附件3)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:请各系部高度重视,多渠道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和预防工作,及早发现高危学生。

(二)全面覆盖:在排查工作中,请各系部合理分工,责任到人,注意覆盖学籍异动、校外租房、延期毕业等学生,确保排查不漏一人。

(三)注意保密:排查工作必须严格保密,尊重学生隐私。排查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、传送、共享。遇到不好把握的情况,可随时向心理中心咨询。

(四)及时报送:请各系部将筛查出来存在心理问题、心理危机学生名单统一汇总后,认真填写《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汇总表》(见附件4),于3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邮箱:3393247815@qq.com,同时将纸质稿盖章后交至行政楼一楼学生工作部(处)服务中心。排查信息汇总、报送工作涉及学生隐私,不宜委托学生办理。

学生工作部(处) 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3228日     

附件1 心理危机学生主要类型.docx

附件2: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管理要求.docx

附件3:危机预警周报模板.xls

附件4:《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秋季心理健康排查情况汇总表》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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